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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商品房认购书的陷阱?

发布时间:2017-08-04 14:10

文章摘要:买新房签认购书有许多注意事项,同时要防范一些风险。

认购书全称为《商品房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在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是解决买房相关事项的条款,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那么,认购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在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防范什么风险呢?

一、认购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条款: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开发商销售资质、价款和付款方式、定金相关协议。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买方,即购房者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

2.房屋的基本情况

包括楼盘地址、认购房屋的楼号、楼栋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3.开发商销售资质

认购书中应当有房屋的属性(期房或现房),开发商的预售/销售许可证编号,土地使用证号等内容。

4.价款与付款方式

认购书中,这一部分占据了比较大的篇幅,内容包括房子单价、计价面积类型、总房款、付款方式(全款、分期、贷款或其他方式)。

5.定金

在认购书中约定定金的金额、付款时间、违约责任、违约处理办法、签订合同的日期等。

 

 

二、签订认购书注意防范哪些风险?

有时购房者在认购后会面临不想买房,定金又无法退回的困境,因此在认购时应该慎重。

1.内部认购要谨慎

内部认购是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的,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购房者的权益也不受保护。购房者如果想在内部认购阶段买房,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的品牌开发商。

2.看清楼盘销售情况

一般情况下楼盘认购时间越短,造假的可能性就越大,个别项目甚至只有1天的认购时间。如果一个新楼盘经过较长时间的认购,就会有较多的客户积累,想买房的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

3.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要慎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所以,认购不是一个随意的行为,一旦购房者认购后又不买房,开发商可以不退回定金。

认购中可能涉及到的纠纷问题有很多,购房者需要谨慎对待,避免权益受损。

 

 

三、  签订认购书需要注意什么?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

(1)在填写卖方的信息时,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

(2)填写购房者本人相关信息时,要注意“认购人”写自己的名字,通讯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如果不是本人签订认购书,需要填写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如果是公司或组织买房,认购人写公司全称。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

在签订认购书时,自己认购的房子基本情况,要在认购书中要写清楚。一般情况下,“第二条”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你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如果开发商到办理产权变更之日时,还拿不到相关证件,也是没有办法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

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他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

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

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4.定金违约要约定

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作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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