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落地,政策调整后,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恢复了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次数限制等。有些人想在郴州买二手房,那么怎样用异地公积金买二手房呢?
一、贷款对象
在省内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具备贷款对象相应条件外,还须具备: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或其配偶名义购买自住房的有效证明资料;
(四)购买自住房首付款不低于中心规定的比例;
(五)购买自住房限于郴州市区范围内且购房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2年内;
(六)借款人在省内外其他中心有公积金账户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补缴的不算),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3个月;
(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采取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八)户口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地县级及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房产持有套数证明;
(九)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配偶信用良好并符合中心《郴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信用记录审核办法》(郴公积金发〔2014〕12号)相关规定。
郴州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和利率是多少?
三、贷款额度
首套房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17
异地贷款和二套房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12
贷款额度按借款人的申请并结合实际偿还贷款能力、住房情况等因素确定,但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双缴职工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单缴职工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异地申请只能是首套)
(二)按所购自住房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具体为:
1.缴存职工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总房价的20%。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房屋,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严格实行“保一限二禁三”,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为总房价的30%,停止向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超过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均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债务一并纳入月偿还贷款本息测算。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当期利率执行。
五、需要的资料
①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
② 结(离)婚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的,户口簿上有明确标注的可用户口簿代替);
③ 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存折);
④ 商品房买卖合同;
⑤ 房款首付款收据或者发票;
⑥ 契税完税证明或契税申报表;
⑦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预告预抵押一起出的,免提供预告登记证);
⑧ 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情况;
⑨ 近六个月缴存明细和缴存地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
⑩ 非公企业缴存职工需提供近期超过12个月企业养老保险缴交证明;截止贷款申请时,企业养老保险欠缴时间不超过6个月
以上就是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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