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收款很重要,一般业主收取的款项有定金、首付、剩余房款等,因房款金额较大,常会带来一些不愉快的纠纷。为避免纠纷,卖房收款,业主知道哪种的收款方式更安全吗?
一、收取定金,提高合同约束力
在买卖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定金的约束,购房者极有可能出现今天签约,明天违约的状况。尽管卖家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挽回损失,但其中耗费的时间与精力却无法弥补。故而,签订的合同全责一定要明确。
二、通过第三方担保,减少交易风险
由于二手房买卖双方均有“钱、房”两失的顾虑,因此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担保机构来进行房款交接。
1.可以通过公证处交接
这种方式也称为公证处提存。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的保护;
2.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
即交易双方通过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然后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待办完过户手续后,再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原房主;
3.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证书
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式托管交易资金,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果因为购房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原房主可以按照履约保函约定索赔,经由银行确认后由银行直接支付赔偿金。
三、交房时要收到绝大部分房款
如果买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房,那卖方还要确保银行将全部款项转到自己的账户之后再办理水电煤气等物业交割手续。以免卖方把房屋交给买主,却迟迟拿不到银行放款。
四、交易完成前提醒中介支付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根据买方要求中介会代管支付保证金,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以及管理费的,因此卖方要在交房之后及时提醒中介返还。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均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提前了解相关知识很有必要。
房屋交易中,钱常常带来了纠纷,为了避免因钱带来的纠纷,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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